我局部署2008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2008-09-02 08:56:14
8月27日上午,我局召开2008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预备会议,对2008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明确了我局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一是税收执法权方面。具体包括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费)文件;在行政许可方面的权限划分与相关制度规定,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行政审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5号)落实情况;税务稽查案件的程序和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纳税(费)评估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有否随意加税(费)现象;是否依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予以落实。二是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具体包括基建工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审批、建设;大宗物品采购是否符合招投标和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符合国家和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
会上,金国升副局长对今年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对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对税收执法情况和行政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税务稽查案件、纳税评估案例可选择部分案件、案例抽查),自查面应达100%。二是各单位要克服对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厌倦情绪,避免执法检查走过场。执法检查工作在检查方式上要有创新,各单位要把自查和检查作为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一种方式,同时通过检查,给干部敲警钟,以起到保护干部的作用。三是在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过程中,要特别留意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今年是否已经改正。(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