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社会保障卡(IC卡)的通知
2008-03-25 16:59:07
各参保单位: 2008年1月1日起《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萧政发[2007]198号)顺利实施,意味着所有参加医保的企业职工以后都可以享受门诊医疗,都有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IC卡)。请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新参保需满六个月)未领取和社会保障卡(IC卡)的,为了您职工的医保权益,请尽快到社保中心一楼领取。(随带经办人员身份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历本未办理的,还需要带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壹张。) 联系电话: 医保科 82620534、82621438 区社保中心
2008-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