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萧山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
2007-07-03 16:10:2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企业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赛区实施办法〉的通知》(杭财会字[2007]477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萧山赛区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为了加强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萧山赛区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金伟 副主任:罗松巍 成 员:朱仁昌、孔建明、章宗华、李友江、孔富明、柏鸣、罗建平、占秀龙、李维洪、林平平、吴志灿、裘先英、富坚宏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大赛日常工作。 主 任:朱仁昌 副主任:吴水忠、吕旦 成员:俞姣红、楼云南、华仲兴、唐水林 办公地点设在萧山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区级有条件的各有关单位(含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下同)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大赛工作。 二、参赛对象 本市辖区内从事财会、财经工作和财经类大中专院校师生和财会事业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以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四、大赛方式 本届大赛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zjczt.gov.cn),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浙江财税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参赛对象登陆上述网站,积极参加第一赛程的答题。 第二赛程即选拔赛。竞赛形式采用笔试方法,选择笔试成绩前4名,组成萧山区代表队参加杭州市比赛。 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一名预备选手组成。 参加笔试人员可由单位统一报名或向萧山区会计服务中心报名(育才路448号,电话:82723311)。报名时间截止2007年8月5日,报名表格可向区会计服务中心领取或萧山财政局网站(http://www.xscz.gov.cn/)下载。 五、时间安排 (1)2007年6月份,成立大赛临时组织机构,部署和落实大赛有关工作。征订、发放《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2)7月份,公布第一赛程试题; (3)8月份,进行网上答题,并组织第二赛程命题; (4)8月下旬,组织笔试,确定区代表队参选人员; (5)8月31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杭州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6)9月上中旬,组织区代表队队员集训; (7)9月下旬,参加全市会计知识大赛。 六、辅导资料 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七、奖励办法 (一)第一赛程 1、组织奖。按照第一赛程宣传发动大赛的组织及参赛人员占本地区或本系统会计人员比例评选三个组织奖。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萧山赛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个人奖。按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的规定,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第二赛程 1.团体奖。单位组队参加笔试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按各队参赛人员的平均成绩由高到低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组织奖。对未获得团体奖的其他代表队,根据其对大赛工作的组织宣传情况及参加笔试情况,确定若干个组织奖。 3.个人奖。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 4.纪念奖。参加笔试者,每人发给纪念品一份。 5.个人三等奖(含)以上者,视同完成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区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凡符合省厅或市局奖励条件的选手,按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7]34号文件和杭州市局杭财会〔2007〕477号文件办法给予奖励。 附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赛区实施办法>的通知》 萧山区财政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萧山赛区笔试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