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系统培训的通知
2007-06-19 10:31:11
各有关企业: 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系统全面推广是省地税局2007年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使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需要,也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的需要,是一项法定的义务。为此,要求各单位当月培训结束后,及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在次月1至10日务必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网上申报。我局将对企业网上申报情况进行监控。 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 2007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