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2004-10-26 01:13:13
(1)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起草局机关的综合性报告、文件,编辑有关文字材料;审核有关业务性文(函)件;掌握分析全局动态,贯彻并协调落实局班子会议精神。
(2)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3)负责财政、地税宣传、信息、文印、收发、档案、保密和信访接待工作。
(4)负责地方性财政、税收政策文件的清理和汇编。
(5)负责地税系统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保持、运行、改进及其相关具体工作。
(6)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7)组织实施局系统办公自动化。
(8)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