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监察科
2004-10-26 01:11:59
(1)负责局系统的机构设置及编制管理工作。
(2)掌握局系统人力资源信息,提出优化配置方案,实施人力资源的调配。
(3)负责对局中层干部的选拔、考察及使用提出建议,办理任免手续。
(4)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法制、文化业务的教育培训。
(5)负责实施局系统公务员的考核评比、奖惩、录用、辞退、工资福利、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学历教育等人事管理工作。
(6)承办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落实政策工作。负责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7)组织局系统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比工作。
(8)负责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工作。
(9)受理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举报和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
(10)负责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1)拟定局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干部的离任(岗)审计工作。
(12)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宣传教育。
(13)抓好局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14)协助监督检查局系统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